【柬单网综合报道】据柬媒消息,5月3日,金边市初级法院判处一名警察1年有期徒刑,同时赔偿受害者2万美元,以及1.5万美元的精神损失费。该警察涉嫌于2020年4月发生的一件欺诈案。 据悉, ...
【柬单网综合报道】据柬媒消息,5月3日,金边市初级法院判处一名警察1年有期徒刑,同时赔偿受害者2万美元,以及1.5万美元的精神损失费。该警察涉嫌于2020年4月发生的一件欺诈案。 据悉,被告为宝万迪,男,44岁,是内政部一名警察,住在金边市菩森芷区。 据了解,金边市初级法院根据《刑法》第377条和第378条规定,以诈欺罪名判处被告罪名成立。 编译:Yan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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